爱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机构」)尊重个人资料并致力妥善处理个人资料。本机构将确保所收集及使用的个人资料均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颁布的《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各项有关规定。
以下说明本机构的个人资料收集政策及实务,其中详细说明本机构所收集及持有的资料种类、使用目的及该个人资料可能转交予什么类别的人。
使用本网站即表示阁下已接受本私隐政策及收集个人资料声明之条款。如阁下不想接受下列条款的约束,请勿使用本网站。本机构保留随时更改本私隐政策及收集个人资料声明的权利。任何更改将于本页及其他适用之途径张贴告示。
收集及持有的个人资料类别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机构收集的个人资料种类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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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助者及捐助记录:包括捐助者提供的信息,如姓名、地址、电邮地址、银行/信用卡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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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工记录:包括参与本机构举办的筹款、教育、培训及其他相关活动的义工所提供的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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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本机构筹款、教育、培训、发展及营运相关的资料。
收集个人资料的目的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机构收集的个人资料的目的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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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处理捐款的行政工作,如签发收据、收款通知、捐助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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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举办筹款活动、教育活动或其他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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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捐助者或义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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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招募义工及义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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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本机构的最新活动消息、相关资讯、筹款及教育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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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统计和分析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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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适用法律或法定要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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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直接与本机构的筹款、教育及营运功能相关的目的。
阁下同意及确认提供个人资料纯属自愿性质。但阁下如未能提供必须的资料,将有碍我们达到上述有关收集资料之目的。
转交个人资料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机构可能会就上述收集资料之目的向直接有关的下列当事人(或团体)披露或转交已收集的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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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机构共同策划筹款、教育或有关活动的任何单位,代理人或其他有关第三者(香港或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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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本机构的第三方服务提供者(香港或境外),其中可能包括提供任何行政、信用卡付款处理、电讯、电脑或其他有关服务的代理人、承包商或其他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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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遵守适用法律规订而涉及之任何法定、政府或监管机构。
个人资料的安全
本机构绝不会将您的个人资料提供或出售予任何第三方向您推销产品或服务。本机构严密保管收集到的个人资料,并采取严谨的方式确保资料绝对保密。本机构向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所转交的个人资料将严格遵循《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下的有关规定,并要求第三方服务提供者于履行指定服务时,依据本私隐政策及适用之法例,通过严谨的程序使用阁下的个人资料。
直接推广
本机构全赖捐助者的捐款以令本机构的儿童工作得以继续。因此,本机构希望能够向您发送本机构最新消息和筹募活动,以支持本机构对于中国留守儿童的发展工作。然而,未经您事先同意,本机构不会使用您的个人资料作此用途。您亦可随时联络本机构告知本机构您不愿接收此类通讯。
保护儿童资料
本机构建议18岁以下人士在进行网上注册前,先征求父母或监护人同意。本机构尊重儿童私隐及其个人资料的保密性。除上述第三方外,本机构绝不会将有关儿童的资料透露或转交予其他第三方。家长或监护人可依循下述《查阅及更改个人资料》,代表18岁以下儿童向本机构查阅或更改有关该儿童的个人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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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及更改个人资料
根据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您有权要求查阅及更正本机构所持有的您的个人资料。您可透过下述提供的方法以书面通知本机构。本机构保留向阁下收取合理费用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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